? ? ?拿着C1驾驶证骑摩托,一上路,12分就被记满了。8月5日上午9时许,绥芬河男子贾某驾驶着自家摩托车兜风,被交警发现他的驾照与准驾车型不符,其被处以驾驶证被扣12分,罚款500元,行政拘留3天。在此,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,已经有汽车驾照的驾驶人,如果想骑摩托,一定要去增驾。
当天上午9时40分,贾某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在新华街立交桥附近行驶,在路上巡逻的绥芬河交警大队民警见其驾姿飘逸且未戴头盔,影响安全,立马拦停检查。此时,贾某神色慌张,试图逃避检查。民警在检查过程中,要求贾某出示行驶证和驾驶证。随后,贾某掏出驾驶证递给民警,可民警一看,发现这竟是准驾车型为小轿车的C1驾驶证,不是准驾两轮摩托车的E类驾驶证,贾某的行为涉嫌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违法行为。
? ? ?针对其违法行为,民警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相关规定对贾某进行了处罚。贾某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,记12分,罚款500元,行政拘留3天。如果贾某想要恢复其C1驾驶证,需要重新考试科目一,考试合格后,方可领回驾照。
记者:颜鹏
编辑:苗馨文
审核:李昊